纪实
董仲舒论《春秋》之义
董仲舒论《春秋》之义
董仲舒一生治学,主要学习内容是《春秋》,尤其是《公羊春秋》,他的所思所想,无论是为西汉王朝提供封建统治的理论根据,还是对民众思想道德的教化,无不以“《春秋》之义”为依据,
董仲舒认为,“不学《春秋》,则无以见前后旁侧之危,则不知国之大柄,君之所重也。故或胁穷失国,擒杀于位一朝而至尔。苟能行《春秋》之法,致行其道,岂徒除祸哉?乃尧舜之德也。”所以,董仲舒读《春秋》,从来不满足于明白所记的事实,而在于理解其“所以然之故”。他说:“《春秋》记天下之得失,而见其所以然之故,甚幽而明,无传而著,不可不察也。”
现存《春秋》经文,自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到鲁哀公十四年(公元前481年)之间242年的史事,文简旨博,16000余字,记载的是:朝聘会盟、崩薨卒葬、伐战攻围、搜狩郊祭等政治事件,霜雹雨旱、星殒日蚀、地震山崩等自然灾害。且以所见三世、所闻四世、所传闻五世这样三种不同时代,以“微其辞”、“痛其祸”、“杀其恩”的不同记述方式录写削减,是现存中国编年史也是世界编年史之祖。
但是,记载242年的政治事件、自然灾害,仅用16000余字,无论如何不可能记叙清楚、交待明白,正如王安石所说,《春秋》不过是鲁国的“断烂朝报”。梁启超也说,《春秋》像“流水账薄”。
董仲舒学习《春秋》,他通过“得一端而多连之,见一孔而博贯之”、“精心达思”、“推见至隐”的方法,从《春秋》之“微言”中,深得其“大义”。
那么,董仲舒阅读、研习的《春秋》,其微言大义是什么呢?
一、“《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义也。”大一统,这是天地运行的正常规律,古今历史运行的正确道理。
二、“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春秋》之大义也。”臣民要臣服于人君,人君要听从上天的旨意,这是《春秋》之大义。为什么呢?董仲舒说:“案《春秋》之义,求王道之端,得之于正,正次王,王次春。春者,天下所为也;正者,王之所为也。其意曰:上承天之所为,而下以正其所为,正王道之端云尔。然则王者欲有所为,宜求其天于端。”
三、“《春秋》辩物之理,以正其名。名物如其真,不失秋毫之末……圣人之谨于正名如此。”正名,就是要正“君臣、父子、夫妻、兄弟”之名,正“尊卑贵贱远近亲疏内外”之名,名正则言顺,言顺则事成。人们应在各自的位置内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恪尽职守。如此,社会才能稳定有序。
四、“《春秋》之道,奉天而法古。”上奉天道,下行先王之道,这是治国理政的大道理。所以,董仲舒说:“是故虽有巧手,弗修规矩不能正方圆;虽有察耳,不吹六律不能定五音;虽有知心,不览先王不能平天下。”作为君王,应上承天意,下行尧、舜、夏禹、商汤、周文王等先贤圣人的仁义之道,天下就会大治。
五、“《春秋》之道,固有常有变。”常即经,变即权。常是必然的、恒常的,变是偶然的、必要的。正如“经”,经为经典,经典是真理、正道;权为秤砣,秤砣移动才能保持平衡,就要变动、移动。“变动”就是“更化”、改革,陈旧的过时的制度、习俗、礼节就要“更化”、变革、废弃,代之以新的东西出现。变是必然的,恒常的经典的也要变,在变的不断运动之中。
六、“《春秋》之道,以元之深正天之端……”天是高高在上的,天之上还有一种哲理性的东西叫“元”,元就是始,就是本、就是正。以元之深正天之端,以天之端正王之政,以王之政正诸侯之位,以诸侯之位正而达至域内正,从而实现君王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正万民以正四方。
七、“《春秋》之论事,莫重乎志。”董仲舒说:“志为质,物为文,文著于质,质不居文,文安施质,质文两备然后礼成,文质偏行不得有我尔之名,俱不能备而偏行之,宁有质而无文。”志即质,质即本质;物即文,文即现象。只有质文两备,方可文质彬彬。在本质与现象之间,本质高于现象。因而对《春秋》的价值评判,不是看现象,而是看本质。
八、“六科六指”与“十指”。拙文《董仲舒的“辞”“指”论》已记之,不再赘述。(董书尧)
来源:衡水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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