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景县总工会 景县作家协会 关于开展2021年景县职工文化“五个一”精品创作 大赛活动的启事
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引导推动我县职工文化精品创作生产,更好满足职工群众精神文化需要,并为2021年河北省职工文化“五个一”精品创作大赛活动遴选推荐优秀作品,景县总工会、景县作家协会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河北省景县职工文化“五个一”精品创作大赛活动。
一、活动主题
紧扣我县广大职工和基层党员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济强县、美丽景州”建设等主题,用文学、影像、音频等作品形式展现新时代广大职工(包括党员职工)鲜活感人的扶贫故事、抗疫故事、劳动故事、工会故事以及党员职工杰出的表现,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展现工人阶级(包括党员职工、农民工)奋力拼搏、辛勤付出的精神风貌,展示新时代劳动者奋斗风采。
二、活动时间
2021年4月20日前。
三、参赛对象及范围
本次大赛面向全县各级工会组织、广大职工文艺爱好者,景县作家协会会员以及所有文艺、文学工作、爱好者,征集今年以来首次创作、播映、出版的反映时代发展、展示职工风貌(包括党员职工、企业农民工)、传播工会声音的职工文化精品佳作。
四、作品类别及作品要求
1.图书作品。图书须为文学类图书(包括长篇小说、纪实文学、散文集等),作品应为已公开出版的省内原创作品。
2.报告文学作品、散文作品。报告文学和散文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或单位原创,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严禁剽窃、侵权。作品字数控制在 3 万字以内。
3.诗歌作品。诗歌形式不限,发表与否不限,作品篇幅控制在 60 行以内。如是已发表过的文稿作品,需附所发表刊物。
4.微影视作品。分为微电影和微视频两类。微电影时长不超过 15 分钟,微视频时长不超过 3 分钟,需附文字脚本。需制作完整的片头和片尾,片头应有作品名称,片尾应有制作及演职人员表(微视频除外)。作品正片需配有完整中文字幕(微视频除外)。视频格式为 MP4(高清格式),分辨率不低于 1920×1080。需随片附带文字形式作品简介,简述拍摄作品主旨内容和作品特色、实现技术等,要求 300 字以内。
5.歌曲作品。歌曲作品需为完整作品,包括歌词、曲谱(统一为简谱)和音频,歌曲提交前须取得词曲作者的书面授权书。音频材料须报送音质效果好的 WAV 或 MP3 格式文件,申报作品注明是新创作,还是已公开传唱。
五、工作安排
下发活动通知,并通过景县工会网,景县作家协会网、景县作家协会会员群、景县诗词楹联学会会员群、景县运河文化研究会会员群等各个协会群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同步发布,组织各单位广泛发动职工参与。
所有推选作品必须由景县作家协会初审后,再与景县总工会评审。
由景县总工会和景县作家协会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终审,按类别评审出一、二、三等将获奖作品。
六、评审办法和奖项设置
(一)评审办法。活动评审阶段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统筹作品评审工作。评委会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文联、作协、音协等协会相关专家和职工代表组成,评审分初审、终审两个阶段,并参考网络点赞情况,评审出获奖作品。
(二)奖项设置。本次大赛按作品类别分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并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各奖项具体数量,将根据作品报送实际情况确定,向一、二、三等奖获奖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创作扶持奖励,向优秀作品奖和优秀组织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七、报送材料要求
1.图书须提交申报表一式2份(图书出版综合报告、申报表及宣传推介材料电子版存进U盘报送),每部图书提交2本(套)。
2.报告文学、散文和诗歌作品提交申报表一式 2 份,文字材料请编辑在一个 word 文件中,文件名以“参赛类别+作品标题”命名,同时提交参评作品文稿一式2份。
3.微视频、歌曲类作品申报时,同时提交作品申报表、参赛作品文稿(包括剧本、歌曲词谱)一式2份装订成册(电子版统一存进 U 盘)。申报前请认真检查报送作品的画面和声音质量。
4.报送作品须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年龄、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手机等。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已经获奖的作品,不再参与本次评奖报送)
5.主办方拥有对所有入选作品结集和信息网络传播等相关权利。
6.截稿日期:2021年4月20日
联系人:王寿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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