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纪念建党95周年"我心中的合格党员"征文活动
关于举办纪念建党95周年“我心中的合格党员”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为纪念建党95周年,推进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发扬传统,弘扬先进,激励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争做“四讲四有”(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合格党员浓厚氛围,中共景县县委宣传部、景县作家协会、景县诗词楹联协会决定联合举办以“我心中的合格党员”为主题的纪念建党95周年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共景县县委宣传部、景县作家协会、景县诗词楹联协会
二、征文主题
以“我心中的合格党员”为主题,反映全县广大党员在坚定理想信念、政治方向,在遵守党章党规、法律法规,在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在服务群众、服务发展,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尊老爱幼、扶危济困,在遵守社会公德、传承家庭美德,传播正能量过程中涌现出的好党员、好事迹。
三、征文要求
1、作品内容:投稿文章要紧扣征文主题,导向正确,围绕身边人,写好身边事;作品内容积极向上,主题突出,文字生动,感情真挚,艺术感染力强,富有鲜明的时代色彩和文学性.
2、作品体裁:以诗歌、散文、小说、纪实文学体裁为主。诗歌一般不超过100行,散文一般不超过1500字,小说、纪实文学不超过5000字。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和转载,文责自负。
3、投稿方式:本次征文原则上仅接受电子邮箱投稿,征文投稿邮箱:jxzjxh2015@163.com。邮件请注明(单位 、姓名、联系方式 ),在邮件主题上注明“我心中的合格党员”字样。
4、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征文活动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举措,每个单位推荐优秀作品2—3篇。
四、评奖及奖励
由主办单位组织有关专家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获奖作品择优在《衡水日报》、《景县作家网》刊登。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5名。获奖作品颁发证书。
五、 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2016年5月20日至6月26日
颁奖时间:2016年6月30日举行颁奖仪式
联 系 人:张 帅 联系电话:4222003
中共景县县委宣传部
景县作家协会
景县诗词楹联协会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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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景县作家协会 景县贾岛诗词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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